在牛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了让广大消费者过上一个称心如意的春节,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期间网络购物消费过程中,谨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理性消费:
一、谨慎选择商家
与传统年货市场相比,网络购买年货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但消费者应优先选择大型网络交易平台上的自营店铺或品牌旗舰店,选择信誉高、资质齐全的平台或网站进行购物,仔细甄别信息不明的“微商”,不要轻易登录陌生购物网站。选择安全的网购支付手段,不要在网页上通过刷“二维码”支付,不要轻易输入银行账号密码,新浪,拒绝点击卖家通过短信、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避免误入“钓鱼网站”。
二、熟悉交易规则
商家促销时往往使用“仅限今日”、“明天涨价”、“今日特价”、“清仓价”等噱头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在购物前可以将不同网站或实体店和网站促销价格进行比较,切勿因优惠、促销、返现等噱头冲动消费。要仔细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明确红包、积分及优惠券的使用范围,询问退换货方式及运费政策,避免事后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网购的商品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如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就不适用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
三、做好疫情防控
网络订餐以及网购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等,应选择正规渠道,并保存购物电子凭据。收取送餐和快递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有条件的佩戴一次性手套,准备75%酒精湿巾或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的消毒喷壶,需要当面签收时要自带签字笔。取件期间应做到无直接接触取件并避免人员聚集。注意及时洗手消毒,并将消毒后的包装按照生活垃圾处理要求尽快妥善处理。
四、保留消费凭证
消费者要多了解《电商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平台责任和义务、商家的广告宣传、交付义务、搭售义务、押金退还等各方面的规定,在交易过程中应留心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商家宣传、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快递包装图片或视频等,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卖家或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拔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进行线上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永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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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善市场监管局
原标题:《过新年,买年货,网络购物这些事情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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